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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相关药品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向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发布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指出,经营者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