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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5日

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施行

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提出管理要求

商报讯(记者 张琳)9月1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2022年5月2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共有10个亮点。

坚持贯彻上位法精神。对消防救援机构的职能定位、名称以及建设工程审验职能的划转对应行政处罚职权作了对照修改。

全面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求各级政府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重大问题。

厘清部门管理职责。解决归口管理问题,明确宗教活动管理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指导职责;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保养归口部门。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务难题。对消防救援机构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机关的火灾调查协调机制、行政拘留处罚的实施等进行制度设计。

提升城市消防综合救援能力。加强城市消防力量建设,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组建、保障及职责,推动志愿消防队建设及装备配备。

深入贯彻执法改革要求。明确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优化消防服务。

推进火灾“一案三查”。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延伸调查。

聚焦火灾防控重点难点。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做出明确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提出管理要求;明确农牧民自建房、木结构建筑群等的建设消防管理职责,落实设施建设要求。

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建设。明确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救援机构消防监督检查、指导等管理职能,并对实施行政处罚予以规定。

衔接提升消防职业优抚优待政策。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人员,依法享受职业荣誉、生活待遇、社会优待等职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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