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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7月06日

砍价始终差0.9%

律师起诉拼多多获赔400元

律师起诉拼多多案一审胜诉

7月5日上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就刘某某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构成知情权侵害,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4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构建清朗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拉新活动”时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综合案件事实、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总差0.9%拿到商品

2021年3月,上海律师刘宇航参加了拼多多“砍价免费拿”活动。在领取一张“超级免单卡”后,他按照平台提示的操作,挑选了一款手机进行砍价。

刘宇航说 ,在砍价期间,信息显示自己“砍价进度第一名”“已经超过了99%的用户”,只需再邀请几位好友就可以免费得到商品。

“既然我运气这么好,又只需邀请几位好友,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刘宇航把砍价的链接分享给同事们,邀请他们帮忙砍价,还购买了一份9.9元的“砍价包”。

然而,刘宇航却发现,即便邀请了多位好友帮忙砍价,始终差0.9%才能“免费拿”。他心生疑惑,接连点击了其他砍价产品,发现自己“次次砍价第一名”,“当时我就觉得信息不真实,我怎么可能总是第一?”刘宇航说。

当事人起诉拼多多

刘宇航认为,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便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已对该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刘宇航希望拼多多公开活动的真实信息和数据,退还服务购买费9.9元,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0元和合理开支1000元。

(综合中国基金报、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