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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4日

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

@参保人员 你的个人自付负担减轻了

近日,记者从拉萨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关于印发<拉萨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目录清单>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什么是住院起付线?为何积极推进该项工作?该政策的落地将为参保人员带来哪些利好呢?记者就以上问题采访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相关负责人。文/图 记者 赵越

达到一定费用 才具有报销资格

什么是住院起付线?住院起付线指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简单来说,当我们在看病住院时达到一定的费用,才具有报销的资格,低于或等于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患者自身承担,达到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则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实施“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是根据《关于印发<拉萨市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目录清单>的通知》的文件之规定,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

开展分级诊疗

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

近日,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的一则信息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注意,即“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手段。

以前,比如一名慢性病患者,在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起付线为500元,在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转往低一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进行继续治疗的,仍按医院等级一定比例收取起付线。如今,随着“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政策实施,关于住院起付线也发生了新变化。比如一名慢性病患者,在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起付线为500元,在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后,转往低一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继续治疗的,对于同一种疾病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

医保政策越来越好

老百姓看病花费更少了

自2022年起,拉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需转往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出院后15日之内(含15日),对同一种疾病开展分级诊疗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该政策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上级医院就医压力,解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问题,同时医保部门可将节省下来的部分统筹基金资源用来救治更有需要的参保群众,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使医保基金发挥最大效益。“对于参保患者来说,最大的实惠就是个人自付负担减轻了。”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