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 《西藏日报藏文版》 《人民日报藏文版》 《西藏商报》 《西藏法制报》 《西藏法制报藏文版》

2022年03月01日

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职责

拉萨制发首份《督促监护令》

商报讯(记者 芮怡星)为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职责,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月25日,拉萨市检察院举办《督促监护令》宣告仪式,并联合拉萨市妇女联合会、共青团拉萨市委员会、拉萨市民政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拉萨市检察院制发的首份《督促监护令》。

此次宣告仪式是拉萨市检察院首次通过制发《督促监护令》的方式,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火墙。

据悉,此次制发《督促监护令》是拉萨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小珍因父母离异,监护人对小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小珍健康成长,致使是非观念不强、法治意识淡薄,导致小珍违法犯罪。

小珍的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当场表示:“将认真反思监护不当行为,尽量弥补父母离异给孩子造成的情感伤害及监护缺失,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加强与孩子的有效沟通,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远离违法犯罪。”

拉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拉萨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和市检察院聘请的家庭教育导师和心理咨询师组成监督考察组,完善工作机制,依托“卓·吉”未检品牌力量,扩大“督促监护令”工作的社会效应,合力营造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良好氛围,让缺位的爱和监管归位,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