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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1月18日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司机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行拘

图由拉萨交警提供

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酒后驾车”是十分危险的违法犯罪行为,尽管如此,还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喝了酒依然开车上路,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执勤民警在金珠路沿线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举止异常,周身还有酒气,立即对该驾驶人索某进行两次呼气式酒精仪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62mg/100ml、53mg/100ml,已经构成饮酒驾驶营运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索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针对客车驾驶人饮酒驾驶营运车的违法行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西大队随即联系该营运车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公司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驾驶人及车辆的检查力度,坚决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杜绝不符合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及“病车”上路行驶,同时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从源头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并对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

据了解,一直以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对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积极营造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也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倡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抵制酒后驾驶,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监督酒后驾驶,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在此,拉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胆大妄为,一定要充分认识酒后驾车的严重性,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训诫,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