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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篡改车架号,违规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

拉萨一电动车经销商被查处

执法人员在拉萨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了解车辆情况。

当前,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正在火热开展中。不过,有个别经销商却自作聪明,擅自篡改车架号,违规为消费者领取两轮轻便电动自行车号牌。近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拉萨市非机动车管理所移交的“非法篡改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车架编号的违法行为”案件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拉萨市非机动车辆管理所了解情况,并对违法商家进行了立案查处。文/图 记者 王静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教导员王金海介绍,近日,其在办理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时,发现车主黄某所提供的出厂合格证上的车架号码与实际车架号码不符,工作人员在现场比对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原有的车架号被伪造的车架号钢板所覆盖,有明显的篡改嫌疑。经进一步核查,该车原本为超标电动自行车,更改车架号后,摇身一变成为轻便两轮摩托车,变成了“合法车辆”。依据《西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区范围内实行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上牌3年过渡期,车辆报废期限为3年。如若没有发现此次篡改车架号的违规行为,该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将成为轻便两轮摩托车,报废年限将达到国家标准的13年期限,此违法行为会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林廓北路新丝路电动车行进行了一系列现场检查工作。经调查,该店老板交代了之前确实有给顾客篡改车架号的违法行为。在充分掌握了该店老板违规篡改车架编号的违法事实后,城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在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向该店老板和工作人员详细宣传和讲解了《西藏自治区电动车管理办法》,要求经营者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让其明白合法销售的重要性。

王金海表示,希望广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严禁违规载人、载物,严禁逆向行驶,严禁闯红灯,骑乘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为降低、减少车辆所有人经济损失,请所有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车主骑上爱车带上身份证到纳金路老交警支队院内、北京西路(海关路口往东)中国人保院内、蔡公堂车管所院内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两轮电动自行车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逾期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上路行驶,一经发现将强制扣车并依法报废。

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民警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购车时应向销售商索要车辆合格证和购车发票,同时要询问清楚车辆的属性,严禁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购车后及时到交警部门指定的注册登记点位办理上户业务。

下一步,城关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辖区内电动车自行车销售主体的监督检查,坚持宣传、整治、曝光、处罚等一系列举措,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发挥综合治理手段,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力求达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环境,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类产品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