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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高校出手11名博士和5名硕士被勒令退学

8月3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置顶了一则通告。根据有关规定,该校拟对16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公示名单显示,此次拟退学处理的16人中,博士研究生有11人,硕士研究生有5人;专业为外科学的有10人,口腔临床医学的2人,中西医结合临床的2人,妇产科学、针炙推拿学的各1人。

8月10日上午,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上述退学处理决定是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学籍管理制度作出的,根据《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已退学的研究生不能复学。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也曾在去年8月发布28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示。去年的公示信息明确,这28名研究生系因“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8年,硕士研究生5年)内未完成学业”,方才作出自动退学处理。

据@中国之声今年1月报道,有近30所高校公布了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的退学名单,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知名高校。

对于高校清退不合格研究生的情况,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认为,1300多人被清退,和在校研究生数量相比,依然是一个小比例,但这也传达出了研究生招录及毕业情况转变的信号。

“按照高校正常的淘汰率,这个比例依然是一个小比例。但同时也是一个信号,相比于过去研究生的铁饭碗,你只要进门就相当于拿到学位了,这样的一个管理方式有了一些改变,就是对研究生的考核更加依据实际情况,成为一个有规则淘汰、进入的进程。” 储朝晖说。

根据通告中提到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1.学业成绩不符合学校要求或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未完成学业;

2.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3.根据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学校学习的;

4.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

6.学校规定的不能完成学业、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