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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6日

拉萨警方破获两起房屋买卖诈骗案

一套房同时“卖”给仨人 房还不是他的

年终岁末,诈骗也进入了高发期,除了近期高发的网上贷款诈骗、网购理赔诈骗等电信诈骗,还要小心不法分子在现实生活中进行诈骗。近日,拉萨警方成功破获了两起房屋买卖诈骗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文/记者 卢彪

图由拉萨市公安局提供

近期,拉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接到拉某报警称,自己与旦某签订了林廓南路某小区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旦某交纳了20万元购房定金。在交纳了定金后,拉某发现该房屋已被旦某卖给了其他人,只好求助警方调查处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调查,民警得知,旦某与拉某签订了林廓南路某小区房屋买卖合同,交房日期为11月1日。如今交房日期已到,旦某却迟迟未将房屋交付于拉某。11月9日拉某前往林廓南路某小区居委会询问得知,该房屋已被旦某卖给了他人。

通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旦某与拉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涉及的房屋,系拉萨市城关区某单位的公房,按规定不能进行买卖。而且该房屋前后被旦某卖给了三个不同的人,共收取购房定金58万元,并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挥霍。民警依法对旦某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后,经审讯,旦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旦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无独有偶,12月21日,110便民警务支队西藏大学便民警务站接到普某、多某、尼某3人报警称,纳金路某小区物业员扎某,以帮小区房主卖房为由骗取了他们9万元的购房定金。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

据民警调查了解,扎某系纳金路某小区物业公司的员工。前不久,扎某以房东委托物业卖房为由,将小区房屋户型信息发布在自己的朋友圈中进行贩卖,并按照户型大小收取2—4万不等的购房定金。11月29日至今,扎某先后“卖”出了3套房,共计骗取普某、多某、尼某3人购房定金9万元。

目前,110便民警务支队西藏大学便民警务站已将犯罪嫌疑人扎某移交至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作进一步处理,等待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拉萨公安提醒,在买房过程中勿轻信中介人员,特别是对于跟市场价格差距明显的“低价房”,要提高防范意识,谨慎购买;同时要到房管部门核查房屋和业主情况是否属实,谨防伪造房产证和假冒业主卖房等情况。如果一旦发现被骗,应当及时固定证据,尽快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