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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公安部:“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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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龚志勇表示,“隔空”猥亵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新形态,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

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活动危害严重、影响恶劣,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坚持打击、防范、治理多管齐下,强化线索摸排、立案侦查和案件侦办工作。2019年1月以来,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案件,遏制了此类案件的高发态势。

记者了解到,2020年,公安部刑侦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治理性侵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此类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密切关注犯罪形势,主动研判分析,在强化案件侦查、重拳出击的同时,加强防范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广大群众人身权益和社会治安稳定。

同时,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未成年人和家长,未成年人体力智力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辨别能力和反抗能力都比较弱,为了有效避免受到不法伤害,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关爱,教会未成年人学习掌握应对突发情况,以及在危险环境下自救和求救的方法。此外,在酒吧、迪厅、营业性歌舞厅等环境复杂的场所,以及外出旅游或夜晚出门时尽量有成年人陪同或结伴出行,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