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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1日

“1·15”德仲寺文物被盗案结案

12件被盗文物已全部追回

12月17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墨竹工卡县门巴乡德仲寺举行文物退赃仪式,1件国家二级文物、2件三级文物、8件一般文物、1件当代非文物,共12件佛像,全部被无损送归德仲寺。记者 卢彪

2019年1月15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德仲寺派出所报警称,该寺发生一起文物盗窃案,被盗文物数量较大,案件性质恶劣。为快侦快破“1·15”文物盗窃案,拉萨市委市政府,墨竹工卡县委县政府,及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墨竹工卡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案件攻坚,前往德仲寺,对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专案组通过大量取证工作,迅速锁定了案发前嫌疑人在主殿外活动轨迹以及遗留的物证等重要线索。同时,在拉萨市公安局及刑警支队等部门的大力指导下,通过合成作战,分析判断,最终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并于案发后第六天,就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被盗文物已全部追回。

3月18日,墨竹工卡县公安局依法向墨竹工卡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墨竹工卡县人民法院依据查明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等法律规定,以盗窃罪分别判被告人柯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因主犯柯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期,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上充分听取控辩双方以及三名被告人的意见,最终审理认定本案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维持一审判决。至此,“1·15”德仲寺文物被盗案圆满划上了句号。

墨竹工卡县公安局副局长赤列索朗介绍,现场退赃,旨在以此次案件为例,进一步提高寺庙僧尼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文物的看管,务必做到警钟长鸣,防止此类案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