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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9日

提振脱贫群众主体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杨丹 汪津

继党的二十大报告就“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出战略部署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以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提振脱贫群众主体性,是防范化解脱贫群众脆弱性风险的关键举措,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要求。要通过培育脱贫群众的主体主动性,提升其主体创造力,增进其主体认同感,切实将防范化解脆弱性风险的主动权交到农村脱贫群众手中,让他们真正摆脱依赖心理,依托战略转型背景下的资源条件,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转变行动观念,培育脱贫群众的主体主动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事实充分证明,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要破除行动依赖,实现顺应乡村振兴战略所需要的行动自觉,亟需培育脱贫群众的主动性,转变群众自身的思想观念,做到以主动促行动。首先,要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实时更新各级政府的帮扶政策,转变帮扶行动方略,避免资源漫灌式倾注。以发挥脱贫群众主体性作用为前提,提供激励性的帮扶政策和全方位的服务保障,避免政策扶持的“悬崖效应”,确保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补足脱贫群众面对脆弱性风险时的外在短板。其次,发挥主体主动性离不开脱贫群众自身的观念转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充分依托各类帮扶资源,彻底扭转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和忽视自身主动性提升的行为,从转变自身观念出发,推进从内在出发提升自身风险抗性。

促进让权赋能,提升脱贫群众的主体创造力。在减贫战略转型与乡村振兴有机承接的关键节点上,需要破除主体性约束,才能有效提升脱贫群众的风险应对能力。一方面,要通过让权提升脱贫群众在贫困治理事务上的话语权、参与权与表达权。避免形成政策单向扶助与脱贫群众被动接受的情况,防止压缩乡村振兴过程中的互动空间,导致群众因参与感不足形成潜在的脆弱性风险。要通过不断拓宽农村群众的权利表达渠道,为脱贫群众在项目选定、资金投入等方面的意见表达和决策参与提供更多保障,激发其自主脱贫的创造力和行动活力。另一方面,要通过赋能促进脱贫群众补齐能力短板。能力缺失意味机会剥夺,是贫困的深层次原因。如不能破除能力短板,随着政策和资源的调整,返贫压力会与日俱增,给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带来挑战。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要加强对农村脱贫群众的技能培训,通过各类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方式提升其人力资本,弥补脱贫群众的能力缺失;还要强化对基础教育的关注,保障教育公平,以教育促进后代的能力提升,打破贫困代际传递。

优化乡土吸引,增进脱贫群众的认同感。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流动加快,带来农村脱贫群众的自我认同与乡村认同不断弱化的问题。不少农村脱贫群众依靠进城务工增加收入,却不能实现致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与实施赋予了他们回归并参与乡村建设,更好地实现自身发展的新机遇。由此,提升乡村吸引力成为重塑脱贫群众主体认同感、培植乡土归属感的关键所在。一方面,要提供发展机遇。要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依托乡村内在资源禀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整合政策和市场信息,培育乡村经济增长点,提升乡村发展的内生驱动力。另一方面,要厚植乡土文化。文化认同是提升主体认同感的一剂良方,有归属感才能把心留下。在乡土文化建设方面,要做到移风易俗,破除不良陋习,设计符合当地特色的乡规民约,正确引导乡村文化建设,维护乡村公序良俗,从深层次提升乡土认同。

【本文系202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项目编号:21BSH09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分别系湖南省委党校干部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湖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