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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1日

我区将启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

本报拉萨2月20日讯(记者 袁海霞 郑璐)近日,我区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据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主要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知》要求,各市地、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奋力推进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