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于2023年1月12日-18日向全区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8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了解核实及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891-6360317(传真)
通信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号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 编:850000
附 件:2022年度全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西藏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