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校、幼儿园防火篇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明火;
3、严格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并及时维护;
4、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
5、严禁在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二、小卫生医疗机构防火篇
1、严禁违规存放大量易燃、可燃药品药剂;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严禁使用电炉、煤气炉、电水壶、酒精炉等非医疗电热器具,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
3、严格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并及时维护,每层要配备不少于一个消防水桶;
4、严禁在病房内吸烟;
5、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小商铺防火篇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
3、严格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并及时维护,每层要配备一个消防水桶;
4、严禁在经营场所内使用明火,严禁在场所内吸烟;
5、严禁在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严禁无关人员留宿;
6、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小餐饮场所防火篇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
3、严格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并及时维护,每层要配备一个消防水桶;
4、严禁经营、住宿合为一体;
5、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小旅馆防火篇
1、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2、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
3、严格按规范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并及时维护,每层要配备一个消防水桶;
4、严禁客人卧床吸烟;
5、严禁锁闭安全出口,严禁在楼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堆放杂物,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稿件由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