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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1日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闭幕

洛桑江村主持并讲话

本报拉萨3月31日讯(记者 唐启胜)3月31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拉萨闭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布顿珠、旦科、桑顶·多吉帕姆·德庆曲珍、尼玛次仁、纪国刚、马升昌、唐明英,秘书长刘光旭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林芝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那曲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决定;通过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洛桑江村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洛桑江村指出,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重大论断和“五个有利条件”重大判断,并对全国各级人大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不断提高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明确了方向路径。我们一定要更加坚定自觉地衷心拥护 “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洛桑江村强调,全区各级人大工作者任何时候都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学思想、不折不扣抓落实。任何时候都要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形成强大合力、突出重点任务、强化宣传引导、展现担当作为。任何时候都要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不含糊、不懈怠、不动摇,继续宣传实施好《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有感有形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会议期间,洛桑江村主持召开第93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闭幕会表决的相关事项。

会议期间,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办“西藏人大讲堂”,马升昌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作了题为《关于地方组织法修改的几个问题》的讲座。

自治区副主席张洪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索达,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自治区人大机关厅级干部,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的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