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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6日

我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图为相关工作人员在向市民宣讲消费维权知识。 本报记者 王敏 摄

本报拉萨3月15日讯(记者 李梅英 谢筱纯 次仁片多)为进一步营造消费维权的浓厚社会氛围,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连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经信厅、自治区旅发厅等单位围绕“共促消费公平”的消费维权年主题,组织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

15日上午,自治区消费维权集中宣传活动在拉萨宇拓路举行,自治区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专项推进组的27家成员单位参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向群众发放藏汉双语图文资料等方式,向群众宣讲消费维权、识假辨假知识。“通过现场工作人员宣传,我才明白线下也是可以无理由退货的。”拉萨市民向秀对记者说。

当日,自治区旅发厅联合西藏景区协会、布达拉宫管委会在布达拉宫内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下转第三版) (紧接第一版)

自治区旅发厅市场管理处一级调研员仁增介绍说:“我们希望通过宣传活动,引导旅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帮助游客进一步提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共促文明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

据了解,3月17日,自治区经信厅将走进高原之宝、高原天然水、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中兴盐业等,开展“消费者法律知识和健康知识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讲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涉企惠企相关政策。自治区经信厅消费品工业处副处长张晓蓉说:“开展此次活动,旨让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效提升企业员工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