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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14日

依法治藏:“国之大者”西藏篇章

侯明 丰朔 李梦茹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庆祝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当月下旬,习近平总书记赴西藏考察时指出,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胸怀“国之大者”,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切实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引领群众。作为一名西藏干部,对这两次重要讲话提到的“国之大者”更值得深刻领悟。在西藏,牢记“国之大者”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所谓“国之大者”,是事关全局、事关根本、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大局、大势。站在中国共产党“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新起点,立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藏与牢记“国之大者”的逻辑关系,笔者思考和认识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国之大者”的政治任务

“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反映了西藏工作的特殊重要地位。中央先后召开了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启了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主持召开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2015年9月,在西藏自治区成立50 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题词“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深刻表达了中央对西藏的殷切希望和美好祝愿。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他强调,面对新形势与新任务,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努力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2021年8月19日,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庆祝大会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题词赠送“建设美丽幸福西藏 共圆伟大复兴梦想”贺匾。这就是“国之大者”的西藏任务所在。

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就是“国之大者”。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体现在对“十个必须”“六个要”“四个确保”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首先,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宪法》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其次,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基本国情。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并全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的伟大实践,实现了西藏跨越上千年的历史性巨变。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其三,必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需要法治监督到位。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看,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推动纪律、监察、巡视等监督的统筹衔接,推动党内各项监督协调联动,把党内监督同司法、舆论等监督有机贯通。《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构建党内监督为主、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在西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之大者”的文化认同

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就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两屏四地一通道一前沿”的西藏,在国家战略中具有特殊地位,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极为重要。这是在西藏做到牢记“国之大者”的必然要求。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它是国家统一的基础、民族团结的本源、精神力量的灵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强调政治归属和政治认同,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核心是引导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三个层面:(1)民族政策层面,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2)国家法律制度层面,《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依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确实保障民族自治权。(3)教育引导层面,《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规定,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是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和义务。依法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

用法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中华文化作为西藏各民族的情感依托、心灵归宿和精神家园。西藏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强文化遗址、遗存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格萨尔、藏戏、藏医药、唐卡等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交流,促进各民族在文化上相互欣赏、相互借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是“国之大者”的经济目标

在西藏,牢记“国之大者”离不开高质量发展。西藏实现全面脱贫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党的领导下,全区脱贫攻坚战取得历史性成就,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长期困扰西藏各族人民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消除。

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依法制定规划,更需要依法实施规划。“十四五”期间,西藏将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坚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着力构建“一核一圈两带三区”发展新格局。具体包括:做大做强拉萨核心增长极;打造以拉萨为中心的三小时经济圈;建设边境沿线发展带和发展青藏川藏铁路经济带;统筹建设藏中南重点开发区、藏东清洁能源开发区、藏西北生态涵养区。

全面落实西藏发展规划,富民兴藏是“国之大者”的目标追求。(1)富民应当关注乡村发展。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具有多重功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的重要举措。实施西藏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自治区人大正在制定《西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用法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2)实现富民兴藏是西藏高质量发展的首要目标。改善交通条件是发展的基础。西藏公路通车里程11.58万公里,全区74个县(区)2050个建制村通客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项事业全方位发展。人民健康长寿、经济快速增长无疑是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的基本要求。(3)依法保障西藏的全面发展和乡村振兴。“十四五”期间,坚持全面依法治藏,加快西藏主要城市一体化和城镇化建设,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富民兴藏。

四、加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的时代理念

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国之大者”应有之义。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表明生态环境质量把控必须依托强有力的法治,用法治创新生态保护补偿、考核评价等制度,确保生态保护底线不动摇。

完善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近五年,西藏先后通过和出台《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10余部,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提升了新时代西藏生态法治建设质量。

推进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法治措施。统筹推进生态主体功能区的规划与实施,全面完成74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这是保障和维护生态安全的临界值和基本要求,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持关键物种、生态系统存续的最小空间。它是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线、人居环境安全保障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线,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在协调推进区域性空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规划中,不断强化国土的空间用途管制与资源环境的承载力管控,把生态系统的扰动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土面积的5‰以内。

牢记“国之大者”,依法正确处理西藏生态保护与利民兴民的关系。积极落实各类生态补偿制度,探索综合性生态补偿模式。全区生态性岗位66.7万个,补偿标准人均年3500元。依法有序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47处,建设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站在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高度,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这是新时代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

综上所述,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国之大者”的政治任务。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之大者”的文化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的基础、民族团结的本源、精神力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在西藏,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是“国之大者”的经济目标。全面依法落实发展规划从而实现富民兴藏、实现“国之大者”的目标追求和人民幸福。加强西藏生态文明建设是“国之大者”的时代理念。加强西藏地方生态文明法治化,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

(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2011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课题《牢记“国之大者”推进依法治藏实践研究》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