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区“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结果于2022年1月13日-19日向全区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19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便了解核实及反馈情况。
公示电话:0891-6360317(传真)
通信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号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推荐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8个)
1.自治区党委网信办网络应急指挥中心
2.林芝市波密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山南市措美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拉萨市城关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昌都市边坝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组
7.青藏集团有限公司拉萨车务段
8.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二)先进个人(9名)
1.自治区出版物质量检测鉴定中心 斗改才让
2.拉萨海关 刘通
3.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旦增尼珍
4.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任丽君
5.昌都市邮政管理局 刘仕超
6.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 旦增嘎培
7.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杨轩
8.中共尼木县委宣传部 郑彬
9.山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李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