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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

竭力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

—2021年全区检察工作综述

张超 本报记者 王杰学

2021年1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在区党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入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竭力服务保障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1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案件13106件,办结9888件,同比分别上升24.5%和75%。

主动融入保大局,服务保障“四件大事”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社会稳定。1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决定)逮捕1378人,同比增长41.5%;提起公诉3064人,同比增长35%。

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3人,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195亿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民办实事960余件次。依法支持、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425.04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4件38人,向因案致困家庭发放救助金110万元。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10人,同比上升26.4%。调查立案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43件,同比上升27%。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全区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35个“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

推进边境和市域社会治理。“四大检察”跟进服务边境地区建设,21个边境基层院在抵边村镇设立290个检察联络室。与西藏军区政治部、拉萨军事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西藏边防部队与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同维护边境居民、边防军人合法权益。(下转第四版) (紧接第一版) 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全区54个院建成 “12309检察服务中心”。1至11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08件,同比上升24.9%,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各行业单位开展法治宣传900余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8.5万余人次。

坚守法治促公正,助推法治西藏建设

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对执法司法办案活动开展融入式监督,推动树立“监督是纠错和保护”的共同司法价值取向。增强能动司法检察理念,依法依职权主动监督,努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法律监督的刚性、主动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1至11月依职权主动办案3269件,同比增长78.1%。

强化审前主导、全程监督责任,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取证引导,会同区公安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提前介入指导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24件。

坚持监督与救济并重,做强民事检察。制定《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办案指引》,会同区高法建立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通过裁判文书网、调阅卷宗等方式审查生效裁判、调解书5310余件,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755件,同比增长1.84倍。

促进严格依法行政,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与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会签《关于在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关于贯通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的意见》等规范文件,助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44件,同比增长4.02倍,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88件,得到采纳67件。

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法定领域公益受损问题强化监督,调查立案1518件,同比增长61.3%。把通过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作为着力点,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1件,相关行政机关整改率达98.2%。

落实求极致理念,做精未成年人检察。坚持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全面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办理。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36件51人。

视民心为检心,做细控告申诉检察。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将心比心,把“小案”当作群众的“大事”来办。对群众来信来访,坚决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799件次,同比增长31.4%。开展听证289件,同比增加4.7倍,用法治疏导化解堵点,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

加强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做深职务犯罪检察。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政治要求和法定责任。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39件,依法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4件77人。

凝心聚力谋发展,高质量推进自身建设

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抓住新时代西藏检察工作“关键少数不适应、检察队伍跟不上”的自身主要矛盾,融合破解短板弱项,创新加强基础性、结构性、一体化机制,积极探索西藏检察新模式。

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职权配置。完成市县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专业化办案组,健全职责清单,完善“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体系,优化职权配置。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压实办难案、办大案责任,各级院领导办案3391件,列席审委会38件。

完善科学管理增强法律监督质效。持续强化质效指标引领,减压程序性案件609件。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重大案件指挥长机制,最高检调派42名业务骨干进藏支持办案,组建跨区域、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夯实基层基础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工作导向,分配转移支付资金2.21亿元,支持基层院特别是高海拔、边境地区和业务量大的检察院加强基层基础保障。深入贯彻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推进会精神,与22个省级院签订三年对口援助协议,95名援助干部进藏支持工作,年内落实援助资金2461万元。

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驱动法律监督变革的重要手段,统筹推进检察工作网、统一业务2.0云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行远程办案和视频接访、微信接访,积极研发推广业务辅助平台、公益诉讼线索分析系统等检察信息化技术,以科技赋能强检力。

自觉接受人大和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来自人民的检视、批评和指导。全区检察机关走访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91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听证595人次,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及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视察指导385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