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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六省区和兵团检察机关加强区域协作

跨区域保护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

本报拉萨12月16日讯(记者 赵文慧)16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在拉萨会签《关于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司法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并就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检察司法保护进行座谈。

六省区和兵团检察机关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签仪式。

会议指出,青藏高原海拔高,具有丰富的高寒生物资源,但同时生态环境十分脆弱,恢复治理难度较大,特别是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的整治压力愈显。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是“检之大事”。今年以来,在最高检的大力支持和统筹指导推进下,六省区和兵团检察机关提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举措,会签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凝聚生态检察省际监督合力,共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大计,共筑青藏高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在青藏高原开发和保护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此次跨区域协作机制的签订为契机,不断加大与兄弟省区检察机关的联系协作,聚焦重点、深耕细作,建设科学系统、务实高效、畅通便捷的协作机制,携手破解环境资源司法难题,协力提升公益诉讼整体效能,共同推动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此次六省区和兵团检察机关加强区域协作,加强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协同保护治理,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内各检察机关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破解调查取证难、保护治理不同步等问题,为六省区乃至全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