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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04日

自治区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严金海监誓

本报拉萨12月3日讯(记者 杨子彦)12月3日,自治区政府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代理主席严金海监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西藏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2020年12月4日以来,自治区政府任命的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下午15时40分,严金海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随后,领誓人手抚宪法,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在后方列队站立,跟诵誓词。

宣誓后,严金海希望大家铭记于心、以责履誓、以行践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而不懈奋斗。他要求,一要绝对忠诚,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下转第三版) (紧接第一版) 二要依法行政,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三要勤政为民,常怀为民之心、常思惠民之策、常谋利民之举,不断增强各族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善作善成,对标最高、聚焦最好、锚定最优,努力抓好“四件大事”、完成“八大任务”、实现“四个确保”。五要清正廉洁,加强自身修养,严守权力边界,自觉接受监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

自治区领导姜杰、白玛旺堆、多吉次珠、坚参、张永泽、罗梅、江白、张洪波、王勇,以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