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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5日

我区检察机关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

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报拉萨11月24日讯(记者 袁海霞)24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区检察机关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创新,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新闻发言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米玛次仁说,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多名未检干警先后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表彰奖励,多个基层检察院被共青团、妇联组织挂牌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被评选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1名未检干警被评选为6月全国“平安英雄”,3起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被评为“年度西藏十大检察监督案件”。

米玛次仁介绍,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打击与保护双向发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年1月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1件226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5件270人。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87人,不捕率为38.5%,高于全部刑事案件不捕率4.5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47人,不诉率为21.3%,高于全部刑事案件不诉率3个百分点。

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从今年4月开始,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罚执行监督检察业务全部统一集中到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办理,形成了检察机关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内部“小检察院”,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半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为未成年人争取抚养费案件1件2人,支持起诉撤销不合格监护人监护权案件2件2人,跟踪监督落实未成年人抚养费执行案件13件,协调就业就学等生活安置10人,开展司法救助4人,落实司法救助金28万余元,办理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41件。

打造特色未检工作品牌,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宣传教育活动。2020年1月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82名检察长、438名检察官分别担任494所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传88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1760份,受众人数85348人。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检察机关与共青团、妇联组织建立了良性的沟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团区委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合作协议》,挂牌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单位1个。今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还从团区委、妇联组织中选任264名工作经验丰富、富有爱心的工作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建立了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合适成年人信息库。同时,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民政厅、西藏心理学人才协会共同建立了全区首个未检工作心理咨询人才信息库,并与民政和卫生健康部门一道,在拉萨、日喀则建立了两处“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其余地市也在相继建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