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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那曲市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那曲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自2021年11月1日起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