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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28日

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逐步提升

本报拉萨9月27日讯(记者 彭琦)27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区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全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670件4365人,件数和人数分别占同期审结刑事案件的86.6%、80.7%,充分彰显了这一制度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显著优势。

据介绍,全区检察机关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经过全区三级政法机关共同努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适用率从2019年的28.7%,提升到2021年的83.6%;立足检察职能,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职责。充分发挥前连侦查后接审判、承上启下的检察职能优势,协同侦查、审判机关用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快速办理,提高办案效率。绝大多数被告人对认罪认罚案件表示认罪伏法、服判息诉,人民法院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一审判决的3059人中,提出上诉的仅有57人,上诉率仅为1.9%;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惩治刑事犯罪。从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的罪名情况来看,主要以普通轻型犯罪为主,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适用相对较少。林芝市检察机关在涉林刑事犯罪案件中,还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森林生态保护相结合,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展补植复绿工作,恢复被破坏的森林生态环境,提升办案效果。认真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以更严格的要求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

发布会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以来,整体运行顺畅。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为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