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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7日

群众无小事 点滴暖民心

——昌都市法院机关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报记者 周婷婷

“感谢你们,好人有好报,祝你们长命百岁!”前不久,刚拿到5万元买卖货款的依某一边向边坝县人民法院干警献上哈达和锦旗,一边说着祝福的话。

2016年9月,申请人依某与被执行人洛某进行马鞍和马镫交易,约定价格为5万元。被执行人洛某迟迟未履行支付义务,申请人依某于2018年11月14日起诉至边坝县人民法院。至调解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被执行人洛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最终边坝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历时五年,申请人依某5万元的债权终于得以兑现。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昌都市两级法院创新工作举措,瞄准“急难愁盼”问题精准发力,很多像依某一样遇到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的群众,他们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实效中,察雅县人民法院不断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拓宽司法为民范围,创新司法便民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开展纠纷化解,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参与诉讼活动,降低因时间、距离等因素对矛盾化解的影响,提升司法工作效能。

近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通过微信在线群聊,简化流程,察雅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获得了当事人认可和称赞。

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在外地,往返耗时耗力,承办法官及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建立由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等6人组成的微信群,代替面对面调解。调解中,在群里将原告证据一一发送给被告,被告进行质证,最终双方当事人不到一个小时,就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当即制作调解笔录、调解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像察雅县人民法院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昌都变得越来越常见。丁青县人民法院在嘎塔乡嘎堆虫草采集点搭建夜间法庭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江达县人民法院通过电话组织双方当事人快速化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芒康县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及时化解纠纷案件……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为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学生,6月初,江达县岗托镇中心人民法庭深入岗托镇第一小学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活动。

活动中,宣传人员根据青少年学生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成熟,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的特点,讲解了《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以案说法、以例释法,帮助青少年学生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杜绝不良网站。

同在江达的玉龙中心法庭近期也在玉龙镇小学进行了“安全教育进校园”宣讲活动,从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多个方面对全体师生进行了法治教育。法庭干警向全体师生讲解了校园突发不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并发放了自编典型案例宣传资料100余份。

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司法理念,近日,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在职党员深入卡若区城关镇达吉街社区,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活动以法治宣传教育与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相结合,以与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讲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电信诈骗实际案例进行宣讲,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土地管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读本》《农牧民工法律维权手册》《昌都市两级法院案例汇编(藏汉双语)》等法治资料和普法宣传品共200余份,慰问了达吉街社区5户困难党员和残疾群众,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价值5000元的生活物资和慰问金。

为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创建美丽和谐家园,江达县德登乡中心法庭积极参加乡村环境卫生整治,法庭干警不分你我,各自带着工具开始清理,将道路两边、庭院内的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经过干警们的辛苦劳动,乡村面貌焕然一新。

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通过举办开放日、座谈会等形式,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日前,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设“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纪委监委、退休老干部代表、律师及当事人代表等前来法院参加座谈。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经历、行业特点和实际感受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为了让与会代表亲身体验法院工作,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从而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利用“法院开放日”活动,应邀前来的各位代表一同参观了昌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科技法庭和院史馆等场所。

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添一分力量。昌都市各级法院机关正精准发力,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