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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15日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推进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本报拉萨讯(记者 楚武干)针对村(居)干部队伍不稳定、选聘不规范、晋升不通畅、能力不适应、任务不明晰、保障不到位、职业荣誉感归属感不强等问题,拉萨市堆龙德庆区试点推进“1+8”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旨在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据悉,“1+8”村(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重点打造“1+8”制度体系,“1”是指总的建设方案,“8”分别为员额管理、准入机制、管理体系、岗位设置、待遇保障、考核管理、教育培训、退出淘汰机制8个配套制度。区、镇(街道)两级分别成立社会工作者领导小组,解决过去村(居)力量“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建立“四岗二十级”岗位等级序列,解决基层“人手不够”的问题。建立村(居)社会工作者岗位职责清单,明确8项基本工作职责,实现定岗定责到人。在人员来源上,建立“转、考、招”三种聘用方式,坚持从现任优秀村(居)干部中转任一批,从基层考录一批、从社会招录一批,统一实行契约化管理。同时,建立分级分类培训制度,突出专业技能和实操演练,每年对所有村(居)社会工作者轮训一遍,建立资格认证考试制度,所有村(居)社会工作者需在合同期内取得资格认证证书,实现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此外,建立基本报酬与岗位等级相对应并定期增长、动态调整的薪酬待遇体系。鼓励村(居)社会工作者通过学历提升、绩效评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方式,实现自我“加薪”。将一定比例的村(居)集体经济收入作为社会工作者补贴,有效提升村(居)社会工作者带头发展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坚持把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培养成为村(居)社会工作者,把村(居)社会工作者培养成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实现80%的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进入职业体系。建立退出机制,明确规定退出淘汰的具体情形,对表现特别优秀的退出职业体系后可以返聘,有效促进队伍的“流动和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