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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8日

着力构建农业发展新格局 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发展

李继刚

2021年2月21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公布,这是新世纪以来第十八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笔者仅就西藏农业现代化问题进行基本解读,以便更好贯彻中央文件精神,推进西藏农业又快又好发展。

确保小农户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一号文件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对于西藏而言,供给保障安全包括什么,如何确保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安全,都要从西藏乡村实际出发。一方面,西藏城镇化率仅为31.5%(2019年),还有近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另一方面,西藏人均耕地面积小于全国平均水平,土地更为细碎、受小气候环境影响更为显著,西藏农业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将依然表现为“小农经济”。也就是说,只要稳定了这些小农户的农业生产,西藏农业就有基本保障。而如何保障这些小农户的农业生产,一号文件给了一个非常精准的指导,就是从“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等措施入手来保障。因此,下一步,西藏应在这一指导下,分类型、分步骤地采取措施推进西藏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安全。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强化农业“压舱石”作用的发挥。一号文件要求,“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科学划定各类空间管控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这是对确保粮食安全的再强调,更是对农业发挥“压舱石”作用的制度保障。西藏作为我国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土地用途管制不仅事关农业生产本身,更关系国家的生态安全和政治安全。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到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让广大农民拥有稳定的承包地,就是给他们提供了基本的生存保障,保护了他们最基本的利益。有了这个保底性土地,“治国先治边,治边先稳藏”战略思想和一系列政策才能够从容不迫地贯彻和落实。

构建高原现代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高原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一号文件提出,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对于西藏而言,更加缺乏的是现代农业科技服务能力。作为世界第三极,西藏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其种植、养殖业与其他地区差异性极大,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就要构建符合西藏实际的农业科技。而西藏农业的弱质性相比其他地区而言更加脆弱,更要借助政府力量来加强和推进西藏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建设。在此,我们可以利用好三类系统:一类是强化、健全、发挥好现有的农技站、植保站、兽医站、园艺站、林业站等农业服务机构。这类主体服务主要集中在公益性、基础性领域,以及那些市场服务机构不愿干、干不好的领域;第二类是利用好市场化服务系统,将部分可以细分服务、细分技术交由市场完成,通过市场的竞争机制,提高农业科技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第三类是发挥好村级组织作用,以村(居)为单位,进行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以培养“农村科技能人”为目标,重点对农村精英层进行农业技能培训。通过对技术能人进行科普教育、培训和农技推广,带动新技术、新成果在农村的推广和扩散,帮助广大小农户发展生产。

依托特色资源,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一号文件指出,“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这给西藏构建符合自身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提供了几点启示:一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前提是广大农民利益需要得到保护,“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而不是其他别的主体。这就成为政府推进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基本立场。二是西藏乡村需要挖掘自身的特色优势资源,特别是高原优势农业资源,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农业产业强县目标。三是西藏可借助自然、文化、历史等旅游资源,创造条件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创造“旅游+”“农业+”等新业态,利用“万企兴万村”,推进乡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打好绿色生态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等要求。这为西藏农业绿色发展指明了出路。一方面,西藏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工业污染较少,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具有较好的先天优势;另一方面,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生态环境一旦破坏,修复困难,这也要求西藏走农业绿色发展道路。另外,受自然地理限制,西藏单位土地面积产出量有限。按照一号文件精神,通过发展高原特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争取在西藏创建更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是西藏农业绿色发展的出路。

发挥村“两委”作用,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一号文件强调,要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全产业链综合服务中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培育高素质农民等,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西藏乡村分散,农户经营土地零碎,在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各种单家独户办不了、办不好、不好办等急需解决但又无能为力的农业事务,加之西藏农民文化程度不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因此,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村庄中的主心骨作用,成立“党支部+合作社”等发展模式推动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要通过整合土地,为农业适度规模生产提供条件。西藏农地土层薄、土地贫乏,地理环境复杂,土地零碎、水资源分布不均,农业产量不稳定,建设大型公共设施不经济,难以发挥规模化效应。土地整合、连片经营成为推进西藏农业现代化发展一个必要前提。

同时,要培养合格的职业农民,为农业发展提供主体支持。培育农业经营体系,一个关键就是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当前,西藏可以采取如下几种形式培养、发展职业农民:一是发挥“农民夜校”,转变夜校职能。脱贫攻坚时期,农民夜校主要是宣传扶贫政策,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现在可以利用夜校更多进行农业政策宣讲、农业知识教育等,在农民群体中挖掘、培育职业农民;二是发挥西藏乡村振兴专干的作用,积极帮扶农村成立合作社、家庭农场,使乡村振兴干事成为政府连接村庄、农户的桥梁;三是吸引、鼓励大学生,尤其是农林类大中专毕业生回家乡农村创业,这个群体具有现代化的专业知识,同时又是信息时代的跟进者,如果能够从事农业将会给农村、农业带来希望和活力。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