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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11日

关于全区“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 先进集体和优秀宣讲员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按照区党委统一部署,自2017年全区开展“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各地各部门涌现了一大批“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宣讲员。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基层宣讲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在层层推荐、集中评议、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西藏自治区“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表彰100个“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和100名“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优秀宣讲员。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奖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1月15日(5个工作日)。对拟表彰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向西藏自治区“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91-6509825,6326159(传真)

通信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苏路1号区党委宣传部3号楼3427办公室

邮政编码:850000

西藏自治区“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