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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

加强西藏食品安全工作需建立完善“五大体系”

达娃欧珠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西藏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西藏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呈现三个突出特点:一是食品产业基础薄弱。目前,全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有252家,食品经营主体(含销售和餐饮)有64070家,农贸市场112家。“三小一摊”大量存在,据不完全统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429家、小餐饮店15638家、小杂食店1295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以中小型企业和个体户为主,存在规模小、发展后劲不足、管理方式相对落后、诚信经营意识淡薄等问题,食品安全和标准化意识、能力有待提高。二是输入性食品比重大。2019年,从区外调入的蔬菜占比50%以上、水果占比92%以上、猪肉占比80%以上。区外输入一方面有效解决了我区食品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促进了市场发展,同时也给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了输入型风险隐患,增加了监管难度。三是农牧区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我区属于“三区三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去年刚实现脱贫摘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农牧区消费群体的食品消费安全意识还在逐步提高中。

“十四五”时期是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夯基垒台、提质增效的重要时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关键期。加强“十四五”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要以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指引,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五大体系”,逐步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一、建立完善责任体系

第一,要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一是深化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契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落实、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的重要基础和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摆在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压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健全各级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督促落实。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核和党办政办督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加强检查,加大奖励问责力度,促进地方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

第二,要压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难度大、涉及面广,既要强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一要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各监管部门应制定监管事权清单,照单履职,并强化层级监管责任落实,实现监管力量的基层下沉,将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在基层。二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对于存在职责交叉或职责界定不清的环节,相关部门既要加强沟通,界定好监管职责边界,也要加强协作,建立高效的协作配合机制和行刑衔接机制,做好监管信息共享、执法信息互通和执法手段互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效能。

第三,要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企业法定负责人、直接负责人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是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安全约谈、企业自查、培训考核、“黑名单”管理等有效措施,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强化质量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指导、监督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产品追溯、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推动企业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过程信息,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黑名单”,记入信用档案,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在城市社区和农牧区建立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进一步完善信息员(协管员)职位职责、管理制度、保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社区和农牧区的社会化监管体系。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强化行业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

二、建立完善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是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管工作的基础。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有1260项,西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2项,食品安全辅助规程有2项。西藏地方特色食品种类丰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要加快制定符合西藏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配套检验方法与规程及生产加工过程要求。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或者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鼓励企业根据需要制定企业标准,或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企业标准,推进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健全完善西藏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对标准执行加强监督检查,打通标准制定到执行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建立完善检验检测体系

检验检测是食品安全工作的技术支撑,主要包括生产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农业农村)、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市场监管)、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海关)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卫生健康)等。目前,我区检验检测体系由于体制机制、人员编制、人员素质能力等因素影响,除海关检验检测技术和能力相对完善外,其他还不能适应当前的监管形势。特别是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七市地专业检验检测设备大部分处于闲置状态,县级食品快检车快检数量和频次均不能满足当地流通领域使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需要。

“十四五”期间,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需建立完善以自治区检验检测机构为龙头、市地检验检测机构为骨干、县级快检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重点加快解决人才短板,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加强培养、引进人才等措施,尽快启动各市地、各县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一级农贸市场“凡进必检、应检尽检”、二级农贸市场“新进必检、重点抽检”、三级农贸市场“用好一车、固定两人、每日一检”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21年完成三级农贸市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海关、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还要加快补齐短板,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四、建立完善应急处置体系

一是加强应急处置组织保障,在现有体制机制下优化应急处置组织指挥体系,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联动机制。二是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优化事故调查、处置、报告、信息发布等工作程序,做到管用有效。三是强化应急演练,自治区至少每三年、市地至少每两年、县区至少每年组织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水平。四是加强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有效管控舆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危害。密切监测舆情信息特别是网络舆情,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建立完善法治体系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推动“三小一摊”管理办法尽快以政府规章出台。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强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素质。在市地、县区组建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加强综合执法力量。强化监管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严格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信用惩戒等各种法律手段,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

(作者为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