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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7日

乡村振兴战略下西藏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研究

赵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打赢西藏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是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西藏农牧区妇女作为“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是农牧区生产的主要承担者,也是西藏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在夯实农牧业生产力、推进绿色乡村发展、构建乡风文明的农牧区、进行卓有成效的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充分考量农牧区妇女的特殊需求,并激发她们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西藏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的现状

(一)西藏基层妇女组织日益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基层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联系家庭、服务妇女的重任。2017年4月《西藏自治区妇联改革方案》出台以来,西藏多地先后开展了乡镇妇联改革和“会改联”工作,把知妇女、懂妇女、爱妇女的优秀女性吸纳到妇联班子,扩大基层妇女组织队伍,充分调动了广大基层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级妇联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推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落地落实。“妇女之家”是妇联组织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也是向广大妇女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目前,西藏已建立“妇女之家”近5000个,并积极试点建设“网上妇女之家”,推动在“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妇女议事会,利用“妇女之家”开展技能培训、法律政策宣传、健康讲座、家风讲堂等活动,不断夯实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工作的基础。

(二)农牧区女性党员干部数量不断增加。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建工作经费重点向农牧区和偏远地区倾斜,农牧民女性党员的比例不断提高。自治区妇联在改革中不断壮大基层工作力量,明确乡镇、村(居)妇联兼职副主席、执委不低于3‰、1%的比例要求。同时,推动村(居)“两委”班子中100%有女性,村(居)妇联主席100%进村(居)“两委”班子等目标的实现。

(三)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得到重视与加强。近年来,自治区人社、妇联、科技等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80%以上的农牧区妇女劳动力掌握了1至2门农牧业实用技术,部分妇女已掌握3至4门实用技术和新技术。在此基础上,培育了一批巾帼致富带头人、手工产品经纪人和妇女民族手工艺技师,带动一大批妇女走上巧手就业、脱贫致富的道路,推动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四)充分发挥妇女培育文明乡风的优势。自治区各级妇联定期开展“五美”示范户评比表彰活动,调动妇女群众大力发展生产,爱护美丽家园,改变生活陋习,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西藏基层妇联通过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寻找“最美家庭”,动员组织农牧区妇女和家庭参与争做和寻找爱国守法、夫妻和睦、孝老爱亲、邻里和谐的典范。

(五)鼓励农牧区妇女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妇女是农牧区的留守者,也是生态环境的重要保护者。为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作用,引领动员广大妇女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妇女生态文明和环保意识,提高妇女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引导妇女主动参与植树造林、庭院美化等活动;鼓励妇女从身边小事做起,改变陈规陋习,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西藏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基层妇联组织尚需进一步健全。西藏基层妇联组织队伍建设有诸多不完善之处,人员结构难以支撑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一是基层妇联系统编制较少。例如,县级妇联组织属于正科级单位,编制一般只有2人;二是基层妇联干部兼职过多。例如,乡镇妇联组织往往只有1名妇女专干,其他工作人员属于兼职,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流动性较大,导致妇女工作被动应付较多,主动性不强;三是妇联组织的活动资金基本依靠政府财政,没有“自我造血”和寻求社会帮助的能力。经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正常工作开展,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二)基层妇联干部联系群众的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妇联干部教育程度偏低,年龄往往偏大,这使得其思想观念、创新意识和工作精力受到一定影响,社会动员力和号召力也相对较弱,在开拓视野、拓展思路和自主性、创造性开展活动等方面做得不够,难以助力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农牧区基层实现“妇代会”向“妇联”转型之后,妇女主任也实现了向妇联主席的角色转变,但许多妇联主席的思维仍然停留在过去,主动为农牧区妇女服务、带领农牧区妇女投身乡村振兴的新职责意识还未入脑入心。

(三)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的有效性亟待加强。近年来,自治区人社、教育、住建、统战、科技、扶贫、农业农村、旅发、工青妇等部门在农牧民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因为资金的划拨途径不同,培训管理自成体系,往往各自为政,培训资源得不到有效整合,造成培训内容零散化、条块化、重复化,培训质量不高,有些培训与市场脱钩。各部门只重视社会效益,使得教育培训在转化为经济效益方面显得较为薄弱。

(四)农牧区妇女文明乡风建设参与度不高。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观念的影响,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的难度较大,加之农牧区女性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比例要低于男性,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对政策的理解能力有限,缺乏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使得妇联等组织在推动乡风建设等方面比较被动。首先,各地乡风文明建设不平衡,经济发展水平高、妇女素质高的村庄,妇女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也较高,成效也较为显著,反之亦然;其次,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覆盖面不广,参加人员多为农牧区妇女骨干,更多的农牧区妇女是旁观者;第三,以妇联为主体的部门由于经费不足、人手紧缺,往往只能有选择性地开展工作,难以顾及全面。

(五)农牧区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力量有限。西藏农牧区妇女大多从事农业、牧业和林业相关活动,她们不仅具有丰富的乡土生态知识与农事知识,还有自然质朴的对生态环境的敬畏之心。然而,因为受教育程度偏低,她们无法明确自身在生态建设中的权益和责任,更无从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优势和价值。再者,知识的匮乏导致农牧区妇女无法将生态建设产生的长远利益与当前的现实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导致参与生态建设积极性不高。农牧区妇女的重心一般都放在家庭,社会参与主体意识不强,这使得女性的生态建设参与往往只是停留在低水平阶段,参与率不高且参与层次较低。

三、乡村振兴战略下西藏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逐步完善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将农牧区妇女有效组织起来参与乡村振兴,需要依托妇联等基层组织,因此,要进一步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力量薄弱的问题,明确基层妇联人员配备、机构设置和经费保障。一是逐步增加基层妇联人员编制,保证县、乡镇妇联人员全部足额配备;二是乡镇妇联副主席百分百入班子,全部乡镇完成专职副主席配备,并落实相关待遇;三是妇联组织的工作经费和同类型部门的标准要一致,各级财政要根据相关工作特点对妇联工作经费给予科学合理的安排;四是利用西藏农牧区妇女对抖音、微信等社交软件的偏爱,建设网上妇联,让农牧区妇女通过手机就能了解自己的组织,并享受妇联组织的服务。

(二)注重加强基层妇联干部培训。针对不同层级妇联干部,利用多种方式,加强短期、中期和长期培训,着力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项目运作能力。针对县级妇联干部,一方面,要注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专项培训,另一方面,要加强日常工作和专业知识的经常性培训,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提高领导艺术、增强政策把控能力和业务能力。同时,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加强妇女服务工作方面的作用,要加强县级妇联干部新媒体应用的理念和技能培训;针对乡镇妇联干部,在进行党性修养、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的同时,重点要放在学以致用上,不断提高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针对村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在提高其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的同时,要注重履职能力的提升,加强妇联组织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处、人居环境整治、妇女儿童维权、关爱女性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三)不断完善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中之重是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要发挥妇女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就要不断完善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体系。从培训主体上看,人社、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教育、科技、扶贫、妇联等部门聘请师资针对农牧区实用技术的短期培训必不可少,但如果能结合市场需求和农牧区妇女的能力与意愿,借助技工学校、职业院校有优秀师资、教学设施、实训基地的优势,合理确定教学内容,并根据培训效果颁发技能等级证书,一定能极大地提高农牧区妇女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培训内容上看,要精准跟进本地产业,重点抓好“女能人”的培训,将妇女特长及需求、市场需求和本地特色优势产业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农牧业实用技术、电子商务、乡村旅游、手工艺品等培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促进产业脱贫致富;从培训方式上看,技能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可以采用“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开展培训,既可请培训师进村、进乡镇、进县开展培训,也要组织农牧区妇女外出参观学习,开阔眼界、拓展思维,转变观念、增强信心。

(四)大力营造农牧区妇女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建设文明乡风,首先,要转变农牧区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基层干部担负着把各项政策和任务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他们的态度和思想认识直接影响了农牧区乡风文明建设的进程,他们的言行也往往成为农牧民效仿和学习的对象。要不断提高农牧区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为农牧民树立好的榜样;要加大对农牧民的教育宣传,增强男性尊重、平等对待女性的意识,帮助女性摆脱性别弱势,营造男女平等、齐头并进的文明乡风,将女性力量转化为民风乡俗的柔性推力;要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其次,要充分利用各市地妇联设立的微博、网站和创建的妇联工作群等,形成妇联系统宣传阵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选树“好媳妇好婆婆”等优秀家庭角色等活动,倡导互敬互爱、智慧包容、和谐美满。同时,要正确引导广大家庭,淡化宗教消极影响,教育引导广大农牧区妇女理性对待宗教,牢固树立活在当下、过好今生幸福生活的理念。

(五)切实增强农牧区妇女参与生态建设的主体意识。伴随着乡村振兴,应予以农牧区妇女参与农业、林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行业和生态产业更多的智力支持和政策保障,在生态建设方面赋予妇女更多的知情权、表达权、决定权和参与权;大力推动生态农牧业和生态旅游发展,促进农牧区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并从中得到实惠,将生态建设产生的长远利益与当前的现实利益有机结合起来;以农牧区妇女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歌舞表演,用最“接地气”的语言和事例,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调动农牧区妇女参与生态建设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开展各种符合农牧区实际的竞赛活动,如创建“绿色家庭”“最美庭院”等,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农牧区妇女生态理念和文明意识的提升。

(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0年招标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西藏农牧区妇女参与乡村发展研究》(XT-ZB20200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