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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4日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杜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本报讯 (薛静) 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拉萨市堆龙德庆区委原副书记、区长杜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杜江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长期为子女上学在交通方面谋求特殊待遇,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用于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谋利;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行政执法,未经集体研究擅作主张;私自留存涉密资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影响,为他人在承揽项目、安排就业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杜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给予杜江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杜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