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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关于申报2020年度文艺创作 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地、市委宣传部,区(中)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聚焦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动员支持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精品,推动我区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兴盛,根据区党委宣传部、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藏党宣〔2018〕73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文艺创作扶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地市、各单位认真做好文艺作品的组织推荐和申报把关工作,把优秀的文艺作品推荐上来。

2.申报范围:西藏自治区各级各类单位(团体)和个人创作出品或投资制作的文艺作品。

3.申报类别:文学类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网络文学作品等),表演类作品(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广播剧等),造型类作品(美术、书法、摄影等),影视类作品(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专题片、综艺片、动漫、微电影等)及影视剧本孵化类作品。

4.申报要求:(1)申报作品均要求为原创,内容完整。(2)汉文类作品报送13套,藏文类作品报送5套。(3)《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一式两份并加盖业务主管部门公章,内容应严谨、规范。(4)申报主体为公司的,还须提交营业执照、从事文化经营相关许可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申报材料应完整、真实、齐全。经审核,若存在作品已获扶持资金及申报内容不真实、不齐全、不规范的现象,我部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至区党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北楼405室)。申报表可从中国西藏新闻网(www.chinatibetnews.com)上下载。

联系人:杨子 0891-6331940

特此通知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