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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23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

8月1日起全国统一换发残疾军人证等证件

据新华社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梅世雄 孙少龙)记者22日从退役军人事务部获悉,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通知,自2020年8月1日开始,启动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通知要求,新证换发工作中,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组织基层工作人员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对接,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最多只跑一趟,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要登门服务。

新版证件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印制,使用更为环保的纸张制作,采用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开窗式安全线等多种防伪技术,植入高频芯片写入残疾人员基本信息,整体提高了证件质量,能够更好保障相关对象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

残疾军人证等证件是相关残疾人员享受优待的有效凭证,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