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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3日

我区撑起校园食品安全“保护伞”

85%的校园食堂“明厨亮灶”

本报拉萨7月12日讯(记者 潘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预防和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近年来,我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按照有关要求,落实了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和执行了陪餐、食品留样、大宗物资公开招标等制度。目前我区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达到了85%,今年年底有望实现达到90%的目标。

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朱赟介绍,每年春秋两季开学时,区教育厅派出开学检查组对学校各项安全进行督导检查。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每年至少开展3次联合检查,进一步压实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去年学校自查食品安全隐患278条,已经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

此外,我区自6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把学校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作为教育督导机构对学校实施教育督导的有关事项之一,为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政策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