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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12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

林芝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西藏自治区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12号)精神,按照《区农业农村厅关于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部分)使用意见的函》,现下达你市2020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138万元(第二批),年终收入科目列“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21305扶贫”科目,并向我厅编报决算。

请你市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发挥。同时,按照规定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