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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4日

我区干部群众热议《条例》

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

本报拉萨1月23日讯(记者 央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标志着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进入了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

我区各族干部群众表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也是全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阵地、生力军。新形势下我区应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教育,增强青少年民族团结意识,培养良好的民族团结道德行为,将民族团结的种子埋在每个孩子心灵深处。

拉萨市柳梧初级中学教师李发军说:“《条例》的出台恰逢其时,这与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我区区情相契合,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民族团结教育是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有力抓手,我们学校将以《条例》的出台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不断深化教育形式,丰富和创新活动载体,切实让学生在头脑中牢固树立‘三个不离开’思想,继而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接班人而不懈努力。”

拉萨市实验幼儿园创办于1982年4月,是拉萨市最早建立的一所公办学前教育单位。园长巴桑卓玛深有感触地说:“此次《条例》的表决通过,为西藏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我们幼儿园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幼儿园,有汉族、藏族、回族、纳西族、瑶族、土家族等民族。平时,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大家互帮互助共同进步,每个人都很珍惜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她表示,下一步,将深入学习《条例》,深刻理解把握《条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为《条例》的实施发挥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在园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活动,让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

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学生大次仁说:“我的家乡在阿里的偏远牧区,以前很少有机会走出家乡,对外界的情况不是很了解,后来我考上了邢台现代职业学校。到学校报到的第一天,学长们就帮我整理宿舍,还带我去了解校园环境。入学后,学校里的汉族老师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我们这些藏族学生,给了我们家的感觉,心里感到特别温暖。我一定会加倍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此来回报老师的恩情。”

“不管时代如何变迁,民族团结的初心不会改变,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将在我校一届又一届的师生中不断传承。我们会通过真情付出和言传身教,精心呵护民族团结,积极为西藏培养和输送各类人才。”邢台现代职业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