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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23日

拉萨市召开烟花爆竹零售培训

本报拉萨讯(记者 央金)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拉萨市人民政府第10号令等文件要求,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近日,城关区安监局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短期)零售安全培训。

拉萨市应急局、拉萨市治安支队、城关区应急局等单位和城关区通过审核的27家零售店、拉萨市七县的应急局及烟花爆竹零售商参加培训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安全管理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等文件,并要求各烟花爆竹零售商认真贯彻各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以确保经营期间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介绍了2020年烟花爆竹零售布点审核情况,宣读初步通过烟花爆竹零售布点的名单,明确指出凡在发证前零售店安全情况不再满足发证要求的一律取消其零售资格,以及在限售期间出现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情况的,城关区应急局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吊销其《烟花爆竹(短期)零售经营许可证》,以维护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

城关区应急管理局与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签订《烟花爆竹目标责任书》,并为两家零售商代表颁发《烟花爆竹销售(零售)许可证》。

通过此次安全教育培训,使各烟花爆竹零售商进一步增强经营责任,提高安全经营基本素质,增长安全管理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此外,城关区应急管理局将对符合审查条件的27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颁发《烟花爆竹销售(零售)许可证》,销售期限从2020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期满后,将取消其经营资格,收回《烟花爆竹销售(零售)许可证》,要求剩余烟花爆竹由拉萨市烟花爆竹协会统一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