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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7日

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我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2019年9月18日,由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西藏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朗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资料图片)。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2019年5月9日,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生态保护无人机巡查队正式组建,这是西藏组建的首个生态保护无人机巡查队。图为生态保护无人机巡查队授旗仪式现场(资料图片)。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本报记者 王杰学 本报通讯员 张超

核心提示

2017年7月以来,我区检察机关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全区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最大亮点,紧盯“五大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着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药品安全,“亮剑”保护国有财产和受损社会公益,加强英烈权益检察保护,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公共利益保护、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所作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与安排,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促进美丽西藏、法治西藏建设,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说, 2017年7月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全国正式推开以来,我区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全区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最大亮点,赢得社会广泛点赞。

聚焦五大领域,依法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紧盯“五大领域”突出问题,发挥依职权主动监督利剑作用。两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81件,立案630件,向社会发布民事公益诉讼公告21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积极构筑生态环境资源公益保护检察屏障。紧盯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为一体的生态检察新模式,共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92件,依法提起13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赢得法院判决支持;环境恢复265.666亩,补植复绿6136.4亩,种植树木37万余株;清理垃圾3562.6吨,销毁塑料袋26.8万个;拆除违章建筑7处,督促行政机关生态投入3347.56万元。

着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药品安全。以农贸市场、超市农畜产品、加工食品销售、网络餐饮销售和药品销售为重点,共立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7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8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行政机关查封、扣押23.58万元的过期食品2.1吨,查扣、销毁不合格药品124盒(瓶)、注射液14箱、医疗器材37箱,并诉请启动药品召回程序。

“亮剑”保护国有财产和受损社会公益。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监督主体缺位导致的公共利益缺乏法定力量保护产生的“公地悲剧”的事案例,对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突出问题立案15件,发出检察建议15件;督促追缴未批先建行政罚款3.9万元,督促闲置土地开工5.95亩,为国家挽回损失120万元;针对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立案12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为国家挽回损失76.842万元。

加强英烈权益检察保护。着眼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摸排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线索4件、立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

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因行政执法不到位导致公共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重点发力,把通过诉前督促整改程序来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司法最佳状态。两年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58件,相关行政机关整改率达到98.1%。检察机关启动诉前程序,行政机关仍怠于履职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程序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并继续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如朗县人民检察院诉朗县自然资源局怠于履职案。

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社会广泛参与格局

全区检察机关既坚持练好“内功”,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又注重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公益保护由“独角戏”走向“大合唱”。

专业化办案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实施办法》,提出31条具体措施,丰富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具箱”;重点培育孵化专业办案人才,提升干警专业素养;探索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约束。

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工作合力。积极主动请示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区党委将“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列入2018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全区27个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林芝市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首次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日喀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不断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衔接,构建起保护公益系统工作框架。

积极营造公益诉讼良好舆论氛围。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力度,依托检察新媒体平台,通过集中宣传、典型个案释法说理等方式,传递西藏检察公益保护“好声音”,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氛围逐步形成。

不断持续用力,强化公益诉讼检察产品供给

“全区检察机关坚守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初心使命,紧盯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诸多不适应问题,以检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来推进把党和国家关于法律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的社会革命。” 朱雅频说。

进一步推动形成公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着眼于推进美丽西藏、法治西藏建设,更加自觉地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谋划推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难题、解新题、开新局的能力。

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专业水准。聚焦公益司法保护“需求侧”,改革检察公益诉讼“供给侧”,按照“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优化结构是重点”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有效供给。

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和质询,适时推动启动地方相关立法。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主动邀请其参与督促整改、观摩公益诉讼庭审和案件评议、公开听证等工作,确保依法正确履职。

朱雅频表示,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完善思路、强化举措、补齐短板,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