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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02日

奋力谱写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篇章

—201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刘倩茹 唐启胜

一件件立法项目、一次次视察调研、一条条意见建议、一桩桩民生实事,凝结的是自治区人大代表认真履职的责任担当,彰显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西藏生动实践的丰富成果。

2019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厚植了根本政治制度优势,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凝聚了感恩奋进的磅礴力量。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区党委坚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区党委决策部署,始终保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建立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经常学、反复学、深入学,推动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打牢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基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干部的理论素养、政治素养和宗旨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都得到很大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召开纪念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40周年座谈会,回顾成就,总结经验,部署推进新时代我区地方人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系列宣传活动,讲好人大故事,展现履职风采,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建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区党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及时向区党委请示报告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保证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牢牢把握西藏特殊矛盾,深刻认识反分裂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坚决扛起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教育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过好今生幸福生活,为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

突出重要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贯彻落实区党委批准的年度立法计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西藏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立法工作,区党委常委会会议作出部署安排,专题研究法规草案,吴英杰书记在立法各阶段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高效率高质量立法提供了坚强保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法规草案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的组织协调,齐头并进保证立法任务落到实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把民族团结进步立法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门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发挥主导和主力作用,深入研讨立法定位以及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更好保证立法工作进度和质量;坚持把开门立法精神贯穿始终,在北京召开3次专家论证咨询会,广泛征求自治区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七市地人大及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对各方面提出的1300余条意见和建议,逐条进行梳理和分析,将合理性意见吸收到草案中。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经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草案)》依法提请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主动适应深化机构改革、行政机关职责调整,以“打包修改”的方式,对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有效衔接上位法,在修改后的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增加了对饮酒或者醉酒驾车的处罚条款;加强对我区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指导,一年来,共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报请的法规和法规性质的决定9件。2019年是我区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案数量最多的一年。

紧紧围绕“三件大事”,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发展稳定生态三件大事,坚持正确处理“十三对关系”,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实施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加强财经工作监督。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听取审议2019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经济运行情况调研,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党委深化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部署要求,听取审议2019年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19年财政决算,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成并运行;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扩展到自治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拉萨市人民政府,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审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报告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报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民生实事监督。围绕自治区在年内实现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的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三农”工作和农牧民增收情况调研。围绕“稳就业”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加强生态环保监督。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开展草原法实施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金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为主要内容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推动美丽西藏建设。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一年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把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着力深化“双联系”制度,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制定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办法,常委会领导先后5次与近百名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基层人大代表座谈,积极听取代表们对脱贫攻坚、农牧民增收、义务教育、高校毕业生就业、民族团结立法等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自治区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落实基层反映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重大民生政策开展集中视察和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接待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赴藏视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言献策。

同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督办代表建议,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分类汇总和集中交办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27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都有所提高;抓培训,制定和落实代表培训计划,举办第2期四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相关学习班,选派干部为基层人大各类培训班授课,不断提升代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