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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6月07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

图为活动现场。 本报记者 袁海霞 摄

本报拉萨讯(记者 袁海霞)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党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鲁固社区党总支开展了“送法进社区”活动,邀请自治区党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靳海波宣讲《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活动现场,靳海波着重从《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实施背景、主要内容和保障等三个方面对《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阐释,并结合自治区民族团结模范区创建工作现状进行了详细解读。靳海波指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是新时代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写照,也是西藏各族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是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治边稳藏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推进法治西藏建设的又一重大法治实践,对于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升西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为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了《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藏汉双语版读本)100余册,并赠送了普法宣传纪念品。

此次活动,鲁固社区居委会干部、群众共60余人聆听讲座。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将自觉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中,以实际行动为民族团结创建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