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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2月08日

西藏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热潮

本报记者 张宇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了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建立了有组织犯罪的预防制度,完善了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规范了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健全了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治基础。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热潮。

认识重大意义 把握目标要求

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使我国反有组织犯罪的法律制度实现了系统化、科学化,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打击、防范、治理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正式形成,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从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巩固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确保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实抓好。

强化领导部署 全面推动落实

全国扫黑办下发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刘江第一时间作出指示批示,并主持召开全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全面部署全区统筹推进《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强调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实施的重要性、关键性,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法律条文内涵精髓,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平安西藏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分配落实到人,实行台账式管理和项目化推进,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真正贯彻实施到位。同时,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精心谋划布局 突出宣传重点

全区各级各部门把《反有组织犯罪法》融入日常学习会、培训会,分层分级有针对性地统筹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普法责任制,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站、新媒体等宣传平台作用,开辟《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通过组织讲师团宣讲、专家学者访谈、知识竞赛、开设宣传橱窗、张贴标语、悬挂横幅、LED屏幕滚动播放等方式,广泛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全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坚决打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