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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山南市水资源管理保护成效显著

本报山南电(记者 刘枫)自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山南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及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好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并不断取得实效。

截至今年12月,山南市共有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1800余名,开展巡河巡湖10万余次,仅2021年巡河巡湖就达18000余次。整改销号各类河湖“四乱”问题3件、关停非法河道采砂场11家,保障了高原河湖安澜、水体环境持续向好。

2020年,山南市按照国务院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相关工作要求,完成了24个市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021年,完成了31条市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及45个县级河湖、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与此同时,根据当前河湖管护现状,积极组织开展35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并先期针对哲古湖、丝波绒曲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为合理利用河湖岸线提供了监管依据。

通过各级河湖长、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协同合作,山南市开展了一系列河湖“清四乱”、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21年,山南市总河长办获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人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2名乡级河长荣获优秀河(湖)长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