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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7日

我区2021年度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启动

图为述职报告评议现场。本报记者 王杰学 摄

本报拉萨讯(记者 王杰学)根据全国及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拧紧责任链条,加强落实普法责任的制度约束,近日,区党委宣传部、区司法厅、区普法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西藏自治区2021年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区普法责任单位年度述职报告评议制度开始在全区全面推行。

我区2021年度述职报告评议工作从12月1日正式启动,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区公安厅、拉萨海关、拉萨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昌都市、阿里地区等14家普法责任单位进行现场述职。其他地(市)普法办、区(中)直单位普法办进行书面述职。

据悉,现场评议委员会由区党委办公厅、区人大办公厅、区政府办公厅、区政协办公厅、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政法委等部门专家组成。14家普法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做了述职报告,现场进行实物展示并提供台账用于查阅,评议委员会专家现场询问、提出建议,并逐一进行了评分。

通过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今后,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单位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要坚持为民普法,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推动普法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要坚持全过程普法,推动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有机融合,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让各族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每一次法治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