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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6日

谢通门县公安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

本报谢通门电(记者 王香香)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谢通门县公安局充分结合自身辖区实际,以实现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制定了“五级排查和三级联调”工作措施,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职责使命。近日,谢通门县公安局高效调解两起纠纷,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

案件一:近日,解放中路警务站接到群众报警称:“解放中路现代医学诊所有一起纠纷,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得知,琼某的孩子当天感到腹痛,被爷爷带到王某某所开的诊所就诊,王某某给小孩开了药,共计300元。事后,琼某知道小孩腹痛不舒服后,打算带小孩去日喀则市就诊,便来到王某某的诊所想要索回300元药费,两人因此产生纠纷。

掌握情况后,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带到警务站,给双方当事人讲清楚问题所在和解决方案,经民警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和解。

案件二:近日,卡嘎镇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劳资纠纷。

卡嘎镇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发现,2019年11月28日,在库热孜村村委翻建项目上,库热孜村村民琼某等5人给某施工方打工,当时口头协议男工每人每天180元、女工每人每天160元,5人共工作1天,劳动报酬共计860元。但截止民警近日发现时,施工方一直没有给琼某等5人支付劳动报酬。

掌握情况后,民警将琼某等人和施工方叫到一起,当着双方在场详细讲解法律知识,普及法律义务。在调解现场,施工方一次性给琼某等5人支付了劳动报酬,双方纠纷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