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日报》 《西藏日报藏文版》 《人民日报藏文版》 《西藏商报》 《西藏法制报》 《西藏法制报藏文版》

2020年05月15日

日喀则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正式开展乙醇检测工作

本报日喀则电(记者 王香香 通讯员 李庆云)5月1日,日喀则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正式开展乙醇检验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10起涉酒驾类案件乙醇检测工作,出具检验报告10人份并制作了案件检验卷宗。

据了解,近年来,日喀则市涉酒驾类案件逐年上升,对酒精检测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前期日喀则市未建设乙醇检测实验室,所有检材均需送往自治区公安厅进行检验,为案件的办理、送检工作增加困难。2020年,为提升日喀则市办案质量,缓解办案压力,在日喀则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日喀则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理化实验室于1月购买了一套乙醇检测仪器。

3月22日至27日,日喀则市相关工程师为日喀则市司法鉴定中心安装、调试设备和开展操作培训等;3月28日,日喀则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和督察支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4月11日,司法鉴定中心完成了与省厅物证鉴定中心实验室间的比对工作;22日,经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审批同意,该中心获得了理化检验乙醇检测资质;24日,经请示日喀则市相关领导批准同意,日喀则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于5月1日正式开展乙醇检验工作。

图为日喀则市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正在开展涉酒驾类案件乙醇检测。

本报记者 王香香 本报通讯员 李庆云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