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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24日

西藏计划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任务

本报拉萨讯(记者 旦增旺姆)日前,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召开的全区乡镇司法所项目建设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西藏计划年内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任务。

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旦巴介绍,乡镇司法所建设项目是自治区确定的2020年重点项目之一,其根植于基层,直接服务于各族群众,解决了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问题,是让各族群众共享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渠道。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各级政府特别是县(区)政府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确保了“十一五”“十二五”时期司法所建设任务,有力夯实了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旦巴表示,司法所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求,是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承担着法治乡村建设的重任,只有深刻认识司法所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才能抓住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

就如何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项目任务,会议强调,要抢抓重大机遇,把司法所项目建设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市(地)、县(区)司法局(处)要成立专门的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推动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各县(区)发改部门针对司法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支持;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履行项目监管责任,把好质量关;各市(地)司法局(处)要加强督导、沟通和指导工作等。二要严格把好“四关”,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好质量关,确保建成优质项目、精品项目;要把好进度关,确保司法所早建成、早投入使用;要把好安全关,切实保障施工安全;要把好廉洁关,把司法所项目建设打造成廉洁工程。三要加强指导调度,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各县(区)做好建设工作;要定时召开项目调度会,随时督促推进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督查工作制度,随时进行督导,详细掌握建设项目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