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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03日

初心不改报国梦 念念不忘群众情

——记日喀则市法律援助律师王金龙

本报记者 汪纯

他铁肩担道义,理清千头万绪,不辞千辛万苦,在每个案子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在一点一滴中筑牢法治的基础;

他正气写春秋,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矢志不渝做雪域高原上的“法律使者”,将“法治”的种子撒播于人心;

他甘为孺子牛,踏遍千山万水,想尽千方百计,忠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让公平正义和公益爱心的阳光普照大地……

他叫王金龙,一位身躯清瘦,脸上带着“高原红”的42岁湖北汉子。2008年以来,作为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名律师,他将法律的威严如山与百姓的安危冷暖“一肩挑”,只为那初心不改的报国梦想和念念不忘的人民利益。

从教师到律师,报效祖国是他不变的底色

2001年,24岁的王金龙从湖北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我们是最后一届享受国家‘包分配工作’的大学生。”王金龙回忆说,当时有很多单位都向他抛来了“橄榄枝”。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学校招聘会上看到西藏教育系统正在招聘教师,并了解到西藏基层学校十分缺乏优秀教师人才。“是在家门口就业,还是逐梦祖国边疆。”年轻的王金龙面临着人生的一次重大抉择。然而,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以及和家人的沟通后,王金龙毅然决然来到西藏,开始了自己报效祖国的无悔人生。

在吉隆县和白朗县教书育人的7年时光里,王金龙很少有什么娱乐活动,他基本上都是靠看书和参加读书会打发闲暇时光。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找到了自己的兴趣爱好——法律,也找到了自己的人生伴侣——在检察院工作的妻子。

律师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全面依法治国各环节各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王金龙了解到,当时的西藏本土律师队伍非常缺乏时,他将业余精力投入到司法考试中,并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了这一难度非常大的考试。

开展法律服务,公平正义是他坚定的信仰

社会无“法”则不治,人民无“法”则难立。为了使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推进“依法治藏”的进程,垒起“法治珠峰”的高度,自2008年执业以来,他的法律服务足迹遍及日喀则市18县(区)。在每一个案子中,他不遗余力地进行普法宣传,为的是在群众的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他还积极参与日喀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近3年来,他开展普法宣传宣讲120余次,免费为企业开展法律讲座20次,为政府部门讲课12次。“文明的城市,必定是安定有序、公平正义、民主法治的城市。”王金龙始终觉得,法治是文明社会的重要基石,必须筑牢筑实。

王金龙还先后义务担任桑珠孜区政府法律顾问、日喀则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日喀则市珠峰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务专家,为日喀则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保驾护航。

虽然收入没有增加,但王金龙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提供义务法律服务,成为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对此,王金龙说:“政府和国有企业的法治程度,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必须用更加专业的素质、专业的经验提出更加专业的解决问题方案,让法律惠及更多的公民和法人。”

2013年以来,王金龙先后当选为西藏自治区第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他积极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多方收集信息材料、广泛倾听同行和民众的心声、反复深入调查研究,最终提出了多项反映社情民意的意见建议,有效履行了人大代表的职责。(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让王金龙非常兴奋。“我觉得法律服务迎来了更多新机遇。”作为人大代表,他正在思考“村(居)法律顾问”的制度建设和作用发挥,为打通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贡献智慧和力量。

热心公益事业,无私奉献是他无悔的追求

2019年9月,22名农民工带着愤怒的情绪来到了日喀则市法律援助中心。经验丰富的王金龙见此状,立即为来访的当事人倒上热茶,安抚他们焦躁不安的情绪,细心耐心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22名农民工在某公司打工,但是工期结束后,公司负责人迟迟不支付工资,经多个部门协调也未能解决。王金龙为农民工详细分析了矛盾症结所在,提出了依法维权方案,并让他们先行回家等待。在等待的过程中,王金龙一次又一次地往返于劳动局,一次又一次地电话联系农民工代表,直至仲裁开庭并取得预期结果,他才如释重负。

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维护,露出了灿烂的微笑,王金龙也倍感欣慰。在他的心中,永远牵挂着受困的百姓。近3年来,王金龙共办理案件110余件,其中法律援助案件40余件,获得多面群众赠送的锦旗,2018年他被评为“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法律援助对象大多是一些对法律不了解的人,他们有的不懂得维权,有的诉求和期望值过高。但是,只要真心帮助他们,最大可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引导大家自觉运用法律知识,合情合理合法反映诉求,最后一定能获得理解、信任和尊重。”王金龙说,“只有坚定法治信仰,坚持法治思维,公益的道路才能越走越远。”就这样,感性的公益事业与理性的律师业务在王金龙身上有了最和谐的统一。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王金龙始终关心弱势群体,热心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2011年,在他参加驻村工作的1年多里,为当地群众修路、疏浚河道、修建灌溉设施、购买太阳能发电设备、化解矛盾纠纷,获得“定日县先进驻村队员”称号;2015年,他积极参与日喀则市“4·25”地震震后重建工作,为受灾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2017年,他协调民盟南京鼓楼区基层委员会、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为日喀则市特殊教育学校多名残疾学生提供医疗救助、为定日县南果小学发放爱心物资……

如今,王金龙仍然不知疲倦地奔走在日喀则市大街小巷、高山深谷、农村牧区,在一场场宣讲、一桩桩诉讼、一次次救助中,不断诠释着自己为党、为国、为民的无悔初心,坚定扛起作为一名党员律师的光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