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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31日

永远在路上的“义务普法员”

——记琼结县下水乡措杰村第3联户单位联户长尼玛

本报记者 马静

他始终牢记自己的初心,用一个共产党员的高度、扎根基层的深度、娴熟业务的硬度,抒写着自己退而不休的正能量人生!

哪有矛盾纠纷就有他的身影出现,七年来,他坚持把党性放在心中、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用最美的心灵化解了棘手疑难矛盾纠纷。他常说:“这辈子,我就喜欢给大家宣传各种法律知识!”正是凭着这份热爱,无论在什么岗位工作,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倾尽全力、真情付出。

他就是琼结县下水乡措杰村第3联户单位联户长尼玛。

尼玛今年66岁了,别看他腰弯了,牙松了,中气也不如以前足了,在法治宣传这条路上,尼玛老人一直坚持着,坚持带头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中始终以身作则、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助力推进措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15年,他所在的联户单位被评为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2016年至2018年连续被评为市级“先进双联户”。(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成为联户长前,尼玛历任琼结县扎林乡副乡长,塘布奇乡副乡长,下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2010年退休。2013年,被选为琼结县下水乡措杰村第3联户单位联户长。

◎学法“标兵”

当记者询问尼玛是如何与法律结缘,眼前这位精神饱满的老人激动地对记者说:“与法律结缘还得从他当乡干部的时候说起。当乡干部那会,乡政府周围的几个村子,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吵,甚至大打出手,为此,很让他头疼,那时候大家都不懂法,更不用说用法律来保障合法权益了。

直到“依法治县”的宣讲小组到了乡里,尼玛知道了《婚姻法》《劳动法》《草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第一次明白,原来除了靠教育劝导,还可以用法律手段来做好群众工作。就这样,尼玛的“普法”之路正式开启了。

不懂法就要加强学习。从那时候起,尼玛开始有意识地找各种机会来学习法律知识。他在电视、广播、书本、报纸、网络上学习,收集各式法律宣传手册,向新分配来的大学生请教疑问……文化水平不高的尼玛,抓住一切能学习的机会学习法律知识,终于掌握了大量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学习法律开拓了尼玛的视野,他深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更深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道理。

从那时起,尼玛在平时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带头尊法、自觉守法,始终把法治宣传作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七五”普法综治宣传、民主法治村建设等活动,经常组织联户单位内的村民学习《婚姻法》《劳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2013年以来,尼玛组织村民特别是联户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近100次。

如今,措杰村村民的法律知识明显提升、法治观念明显好转、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当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总是习惯于选择法律途径依法解决,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得益于尼玛的努力,得益于所有基层一线法治、综治工作者的辛勤付出。

◎普法“模范”

尼玛曾任乡治保主任,尤其擅长开展法治宣传。

多年的基层工作经验,让尼玛认识到,一些群众因为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这也是造成一些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要通过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每逢年节、外出务工季节来临之际和春节村民返乡之际,他都会召集联户单位坐在一起开会“说法”,讲道路安全知识、讲合法签订合同、讲怎样依法维护权益。

1997年尼玛在下水乡吾姆村讲了1个月法律知识的故事。当年,吾姆村17户村民里,能吃饱饭的只有4户。村里不团结,经济发展不起来,经常有人家闹矛盾。尼玛在吾姆村待了整整1个月,不干别的事,就给他们“说法”。

说《婚姻法》,讲到要相亲相爱;说《劳动法》,讲要靠双手过上好日子;说《草原法》,讲要保护草场,不能过度放牧……苦口婆心的讲解,让吾姆村村民茅塞顿开。经过多年奋斗,当年远近闻名的落后村,如今成为远近闻名的富裕村,村民团结友爱,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村民洛桑西绕说:“尼玛讲法通俗易懂,讲到了我们的心坎上。”

尼玛酷爱自己的宣讲工作,可以用痴迷来形容。宣讲工作细致而繁重,家人老是“抱怨”他自找苦差事,可他总是呵呵一笑,然后跟家人说,普法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大局,群众中还有不少人不懂法、不会用法,有的想维权但不会依法维权。

尼玛经常提起前些年开展的“控辍保学”普法宣传工作时,他常感慨道,要不是锲而不舍地做家长工作,当年那些辍学的孩子们,一生都要毁了。

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尼玛每年在辖区开展法律宣传近50场次。

◎村民心中的“和事佬”

“在外人看来,尼玛所干的都是些琐碎小事,但对当事老百姓来说,这些都是关系到他们切身利益的大事。” 在尼玛看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基层纠纷变得日益复杂,一旦处置不当,就可能小事变大,引发矛盾升级,甚至酿成民转刑案件,影响到农牧区的和谐稳定。

2015年,1组的强巴洛追和2组的格桑多吉在进行农田灌溉时,因为水源争端险些酿起一场斗殴事故,关键时刻,尼玛挺身而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导邻里要团结和谐,这样才将一场暴力事件制止在萌芽状态。

“做好矛盾调解,除了明辨是非、懂理懂法,还得通晓人情世故,更要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对于矛盾调解,尼玛有着这样的见解。尼玛常对人说,村民的事没有大小之分,只要村民需要,他都应该及时出现。很多时候,乡亲们见尼玛如此努力调解,也就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所以,每当村里发生矛盾纠纷时,村民们总会说“叫阿舅尼玛评评理”。

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联户长,作为一名退休老党员,尼玛始终脚踏实地、尽职尽责、公平公正,向群众宣讲一场又一场法律法规,依法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矛盾纠纷,得到了群众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认可,展示了新时代共产党员的“知难而进、勇挑重担,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

他就是维护百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是措杰村家喻户晓的“和事佬”;面对群众诉求,他有求必应;在邪恶势力面前,他拍案而起,嫉恶如仇;在弱势群体面前,他温婉和蔼,关心备至。

采访结束,当记者问尼玛老人今后还要不要再干下去,老人不假思索笑着说:“只要我的身体容许,我就不会停下为群众服务的脚步,永远走在义务普法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