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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7日

嘉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196.2万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本报那曲电(记者 彭琦)近日,嘉黎县人民法院利用电话+微信方式“隔空办案”,成功调解一起金额为196.2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2016年8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唐某负责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签订后,唐某如约履行了施工义务,并通过了被告某公司验收。2018年6月1日,双方签署了结算书,明确被告尚欠原告192.6万元款项未支付,并约定该款项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结清。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并未支付任何款项。经原告唐某数次催讨,被告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无奈唐某将被告诉至法院。

眼下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增加当事人的安全风险,承办法官同当事人电话联系,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被告对原告的起诉内容不持异议后,征询各方调解意愿,经承办法官释明,本案当事人一致同意通过电话、微信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很快就分期支付欠款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该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既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也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